一、杭州公租房申请是怎样
1、提前30分钟到现场,参加选房者每户(号)限1人;
2、选房人须校验身份证件,持《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单》、身份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3、按选房人数和配租房源数1:1比例推出房源,选房顺序按受理号的先后顺序确定;
4、选房人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委托选房的公证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列入本次《选房公告》的选房人,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公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
6、以选房人的受理(选房)顺序号为序,分场次进行选房。选房人根据自已的选房场次和顺序号按时到场。选房开始后,由公证处校验身份,由主持人按受理(选房)顺序号依次叫号上台选房(每户限1人上台),选房人应在规定时间(三分钟内)选定房源;
7、当公证员连续报喊选房人姓名三次,选房人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轮至该场次选房号末尾;
8、选房人未在规定选房场次到场参加选房的,其选房顺序轮至本期选房号末尾;本期选房结束时,选房人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其保障资格视作自动放弃;
9、选房人选定房源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确认单》,选房人不得再作修改。选房人凭确认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10、选房人未参加选房,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相关手续的,视作放弃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
11、选房人放弃本次选房的,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终止,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
二、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
1、在杭州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必须要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才行,或者如果有杭州市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也是可以的;
2、在杭州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必须要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或者本科以上的学历,需要注意的是,本科毕业生要申请公租房,必须要在毕业7之内才行,但如果是硕士以上的学历就可以不用手年限的限制;
3、申请人必须要在杭州市区的单位工作,并已经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单位已经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者是社保6个月以上;
4、申请人的家庭年收入平均不能低于52185元,而且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不能有房产;
5、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在杭州市区拥有2套以下的住房,或者家庭成员人均住房低于50、55平方米的,被认为是没有支助购房的能力,申请人可以在杭州申请公租房。
三、公租房政策的调整
放宽申请条件中的收入准入标准原政策: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6726元
新政策: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1172元。
调整二:调整货币发放对象。
原政策:发放给房屋出租人。
现政策: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对象调整为申请人本人,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实际支付房租低于货币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支付房租发放货币补贴。
调整三:调整承租房屋范围
现政策: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房屋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货币补贴:
(1)在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上挂牌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
调整四:调整提交的申领材料
现政策:承租上述范围内房屋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申领货币补贴时,须提供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号。承租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住宅的,还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或村、社区开具的房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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