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这段婚姻外的感情关系,男性与女性所面临的主要是道德上的义务及责任。
若在未婚状态下怀孕且男方无意承担起相关职责,基于其尚未取得合法夫妇资格以及并不符合中国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必须依照法律程序选择终止妊娠。
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女方终止妊娠所需的医疗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补贴费用,男方应当酌情提供援助并给予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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