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一、什么是债务转让合同
债务转让合同,是债务人经过债权人同意,将其负有的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成为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对债权人负责给付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转让合同产生的条件是: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务,如果是自然债务,则不能转让;2、债务是可转让的;3、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全部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其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全部债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部分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其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的一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对该部分债务承担给付义务。
二、债权纠纷不涉及犯罪的会被拘留吗?
债权纠纷不涉及犯罪的不会被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是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三、连带债务,共同债务的区别
连带债务和共同债务最大的区别是对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共同债务一般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而连带债务只对保证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之债:数人共负一个债务,在对外关系上无各债务人的应有部分,为共同共有债务,又叫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合伙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连带之债只有法律规定的时候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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