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岩护士执业重新注册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下午15:00-18:00(夏令时)。
二、龙岩护士执业重新注册办理依据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卫生部令第59号)
第三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附件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6项)
第四项:护士执业注册。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实施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9〕265号)
一、注册审批权限:根据《决定》规定,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下同)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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