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庭审理一般进行几次法官宣读判决书
开庭审理一般进行一次法官宣读判决书。
1.法院一般只开庭审一次。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如果二审发回重审,则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不服第二次一审判决的,还有权上诉,二审法院不能再发回重审,必须作出判决,对二审判决不服的,不能上诉;
2.可以直接申请上一级法院再审,或通过申请与二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再审,就是申诉,上级法院要组织召开听证会决定是否受理申诉。
二、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是怎样的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三、法院开庭一般多长时间结束
法院开庭一般多长时间结束,法律并没有规定。
一般在两个小时左右。但法院审理案件的开庭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故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具体每次开庭所需要的时间。如果遇到当事人人数众多,证据复杂的案件有可能要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特殊情况的刑事案件审判过程还有几天的。
全文5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