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合格投资者?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A.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B.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其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私募监管暂行办法》规定了哪三类机构和个人可视为当然合格投资者?为什么?
《私募监管暂行办法》规定了以下三类投资者可视为当然合格投资者,不对其资产规模、收入和单笔投资金额标准有要求。
A.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和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由于其资金具有较高稳定性且可以用作长期投资,适合投资于私募基金。
B.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既包括独立管理机构设立的以投资于私募基金为目的的基金的基金等集合投资计划,也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证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子公司设立的各类投资计划。因其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其投资已经按《私募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进行过核查,所以,均可以视为当然合格投资者。
C.对于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前者为专业投资者,后者是充分知情人,故也将其视为当然合格投资者。
全文5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