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票丢失如何处理
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二、支票丢失需要报警吗
先要通知自己的承兑一方,然后到银行注销,挂失,冻结。现支票,本票,汇票丢失后去银行办理完挂失后,如果你怀疑是被人窃取了,就可以打110报案。
现金支票存根是出纳对银行存款支出的一个重要证明,很多人利用对现金支票存根做手脚达到贪污的目的,因此,对丢失了现金支票存根,不只是会计做帐的问题,一定要有事后的弥补措施。首先,应由银行出具证明(或单位写说明,加盖银行章),祥细写明被遗失支票的号码、用途、支付日期、金额、经办人等,如有条件,最好将此支票存根对应的支票原件复印后作附件(这要请银行职员协助处理),银行对帐单出来后复印件也同时作附件。总之,要能反映出此支票确实已正常使用。
三、现金支票日期的填写方法
1、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禀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抬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2、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入自行承担.
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的对称。是指存款人用以向银行提取或支付给受款人现金的一种支票。中国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户的各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只能在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内使用现金支票,并应写明款项用途,接受银行的监督。现金支票可用于转帐。已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可向银行申请挂失。挂失前已支付的,银行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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