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网讯3月31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53个节能灯样品比较试验结果。结果显示,53个样品中有28个样品所有测试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占总样品数的52.83%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北京市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北京市灯具市场、超市随机购买,样品涉及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山东、浙江、福建等7个省、直辖市的33家企业生产或经销的53个装配E27灯头的636只节能灯(每个样品由12只节能灯组成)。委托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GB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GB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对节能灯样品的标志、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谐波、灯功率、初始光效等指标进行了比较试验。
本次节能灯比较试验发现的主要问题在互换性、谐波、灯功率、初始光效等指标方面。53个样品中,有4个样品互换性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有11个样品的谐波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有17个样品的灯功率指标没有达标,还有13个样品的初始光效不符合国家标准。在产品标志和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方面,53个样品的指标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据北京市消协介绍,本次节能灯比较试验结果不理想,原因在于某些企业故意高标功率,或用低价质劣的元件装配,致使产品质量达不到相应的质量要求;部分企业对节能灯所使用的关键部件如电子元件、灯头、灯管等采用外购的方式,而企业本身缺少相应的控制能力,使得产品的最终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部分企业对电磁兼容的要求,缺少相应的技术保障能力;还有部分企业缺少产品生产的相关技术能力,对产品的最终质量控制不力。此外,节能灯产品不是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使得目前国内市场上节能灯生产企业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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