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服务项目,代发信息的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所谓的“帮信罪”。这种情况的判断,主要依据于代发信息所包含的具体内容及宗旨。若代发的信息中涉及到诸如诈骗、侵犯他人个人隐私权、散布违法或有害信息等行为,且发布者明确知晓这些内容的非法性,那么便有可能触犯帮信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然而,如果代发的信息属于正常的商业广告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合法信息,则不会被视为构成该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全文3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