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葫芦岛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1、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营利性医疗机构需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先内部核查,共享;
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葫芦岛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申请条件
变更医疗机构名称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原件;
(3)有关主管单位对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或有关行政部门的文件;
(4)营利性医疗机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该医疗机构的营业执照。☆非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属医疗机构需到所在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中“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中加盖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变更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3)上级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命文件;
(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5)营利性医疗机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该医疗机构的营业执照及章程;
(6)个人合伙制机构变更负责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公证的原合伙的撤伙协议及经公证的新合伙协议;
(7)股份制机构变更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非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直属医疗机构需到所在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中“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一栏中加盖区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葫芦岛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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