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倒他人并致使其高位截瘫,并不必然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种情况需要从多方面来全面考量和平衡各种要素,包括肇事者在事故中所涉及到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诸如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情况,以及对事故责任的最终确定性。
在这种前提下,若肇事者承担了全部或主要的事故责任,并且造成一人以上的重伤后果,那么他很有可能会涉嫌触犯交通肇事罪。
然而,若其仅负有较轻责任或者完全未涉及任何违规行为,那么通常只需要负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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