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之后带着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到原公积金缴纳的开户银行,提交公积金转移申请表,然后将所有公积金及利息转入新单位下的个人帐户中即可。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江西公积金断了怎么办
公积金断了,需要职工准备相应的补缴材料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的经办人去办理补缴手续。
1、所需材料
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统一印制的三份材料:
《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列明补缴原因);
转账支票(需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
2、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办理补缴,持以上材料到管理部门办理补缴手续;
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
确认补缴后,交给单位办理人一份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银行把转账支票上的钱划走后表明补缴成功。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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