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签订的合同不同:劳务派遣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即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必须要签订2年以上的固定期合同,而正式工是与用工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签订3个月及以上;
2、薪资保障方面不同:劳动合同法律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但劳务派遣员工并非用工单位人员,在实践中经常不能完整享受其权利;
3、工伤申报方面不同:劳务派遣员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申报工伤,用工单位协助工伤认定,而正式员工是用工单位来申报工伤的。
4、解除劳动合同方面不同:劳务派遣员工主动离职的,需要向劳务派遣单位申请,而正式工直接向用工单位申请离职即可;
5、工资结算周期不同:劳务派遣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以日、月、周以及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因此也较为不稳定,正式工工资结算周期一般为一个月。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违法的后果不同。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都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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