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行政处罚。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处罚中的行为处罚。行为处罚是剥夺被处罚人取得的许可权或资格,使其丧失继续从事许可行为的资格。行为处罚又称能力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对手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特定行为能力或资格的处罚措施。行为处罚包括两种形式: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许可证。
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未听证要承担什么责任
作为行政相对人,首先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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