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工时长方面,将根据受害者所接受的医疗机构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来予以确定。
若受害者由于受伤而导致残疾并且需要长期进行康复工作,那么误工时长则可向上追溯到失去行动能力之前的那一天。
对于那些拥有稳定且具体收入来源的受害者来说,误工费用将会以他们实际减损的收入作为参考标准进行估算。
如果受害者并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我们将会根据他们在过去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估计。
倘若受害者无法提供任何证据显示他们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我们也会参照位于受诉法院地的同类别或相似行业在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核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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