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之一的,即可采取取保候审,由此可知是否为共同犯罪不是采取取保候审所考虑的因素。
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如何审查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请求,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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