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时间:2023-06-10 08:31:07 16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受案范围:(1993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处理途径:

依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企业可通过下列途径请求解决:

(1)协商解决——企业和职工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尊重事实,明辨是非,依据法律并充分

考虑对方利益的情况下,通过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解决纠纷的形式。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由第三者居中调解,促使企业和职工互谅互让,从而解

决纠纷的活动。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并经仲裁庭合议裁决的活动。劳动争议必经程序或称劳动争议前置程序

(4)诉讼——人民法院依据劳动法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活动。目前是一裁二审制。

全文4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第三者 最新知识
针对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