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通常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男方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男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女方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女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一、女方想离婚能够在女方户籍地起诉吗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起诉,所以女方起诉离婚的,一般不可以到自己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若是男方下落不明、被监禁的或者不在国内居住,通常可以到女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二、起诉离婚一定要在男方那边起诉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在男方那边起诉。一般情况下女方起诉离婚,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需要去男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有特殊情况例外。
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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