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最好不要这么做,异地入伍是征兵中的严重的违规行为。
要想享受服役后的一系列优待几乎是不可能的,甚至退伍后档案的接收都有可能出问题,除非政府自己愿意认你这个情况。
之所以征兵服役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因为这是地方政府的任务,而且是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如果你不在户籍所在地服役入伍,属于异地入伍,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后面的家属优待、服役优待、安置优待都不会有,甚至档案都可能出问题。
首先
因为这些优待应该是户籍所在地政府给予,但是你没有在户籍所在地入伍,也就是说,户籍所在地没有因为你而完成征兵指标,所以不会给予优待。
其次
暂住证不要这么多钱,几十块而已,而且征兵服役是看你的户籍地址而不是暂住地址,要是凭个暂住证能入伍的话,打个比方,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当兵补贴很高,十多万,那全国各地都去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办暂住证,都去那里入伍,可能吗?
最后
征兵报名现在全部是网上报名,而且是在国防部的网站报名,截止是8月5日,早已过了时间,你觉得谁有本事去国防部把网站再次开放让你登记?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战友们会遇到以下这些问题:
1、所在部队在移交异地入伍战士档案环节期间,会让战友们提供接受地民政部门的准予接收的相关证明,否则不给安置地民政部门移交档案。
2、异地入伍,没有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另外,安置地民政部门不愿意接收安置,甚至不承认这部分战友的服役经历。
3、部队按程序向地方移交了异地入伍战士的档案,安置地民政部门也愿意接收,但是因为战友们的档案出问题,无法顺利完成转业安置。
4、从2011年国家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后,地方政府要给退出现役的士兵发放一定的经济补助,落实有关待遇,个别地方政策可能会更好,这样一来对非正常异地入伍的,安置地民政部门可能会采取限制措施,不给予经济补助或不接收安置。
遇到这些问题的战友,真是有苦说不出,虽然这个苦是自己当初入伍时埋下的,但是也不能否定这部分战友从军多年对部队的贡献和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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