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由于遵守监管规定,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而是依条件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但一般仍处于某种监督之下。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实施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犯罪分子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对下列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假释:一、未成年犯罪分子二、对老年人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的犯罪分子三、对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符合刑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可以假释;4、被假释的罪犯,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减刑,假释考验期不得缩短;5、罪犯减刑后假释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一次减刑两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适用假释的,间隔不得少于两年;六、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请问刑事拘留判刑可能性大吗?
被刑事拘留了判刑的可能性比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刑法》第八十二条【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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