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围绕劳动合同法争论的几个问题
1.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围绕工资和经济补偿的争议一直存在。
2.特别是在劳动者待岗期间工资的处理以及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计算上,争议尤为突出。
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直接体现了劳动合同法对弱势劳动者的保护原则。
二、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这里的月工资并不仅仅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而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所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
因此,在劳动者待岗期间,尽管可能没有正常的工作收入,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工资可以简单地视为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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