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认定为受贿罪:1、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2、违法收受各种形式、名义的回扣或手续费,归个人所有;3、利用自身职务、地位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
受贿罪从犯怎么认定?
对于构成受贿罪的从犯的认定为:在受贿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为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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