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子当中关于财产分割也可以另案处理,但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另案处理的这件事情也不是以原被告双方的个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如果在原告的诉讼状当中就包含财产分割的话,法院肯定会对原告提出的这些诉讼请求全部都逐一审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