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立后公司如何处理原有债务纠纷
公司分立后原债务的处理办法:依法应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分立的形式是什么
公司分立形式是:
1.新设分立。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
2.派生分立。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三、公司分立的条件有什么
1.存续分立的,存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
2.解散分立的,原企业解散办理注销登记,并设立两个以上的新企业;
3.分立后各企业的注册资本额之和应为分立前企业的注册资本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文71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