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过马路被撞,责任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具体事故情况。行人通过路口或者过路的,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如下:
1、机动车全责事故位于人行横道上,且无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无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2、机动车主要责任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任,行人次责。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司机没有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也是机动车车主和行人的次要责任;
3、机动车次责或无责,行人主责或全责或同责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导致机动车突然刹车无法避免事故。在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主要责任,全部责任还是同样的责任,取决于机动车司机是否有过错。
路上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怎么认定
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的,违反了交通法规,被机动车撞了的,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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