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融资业务有哪些
贸易融资业务是商业银行提供的一类服务,是指服务于国际及国内经济贸易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旨在促进国与国、企业与企业间的进口和出口业务。包括以下几种:(一)进口押汇。(二)限额内透支。(三)进口代付。是指开证行根据与国外银行(多为其海外分支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在开立信用证前与开证申请人签订《进口信用证项下代付协议》,到单位凭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放单,电告国外银行付款。开证申请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的本息。(四)假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开立的规定汇票为远期,开证/付款行即期付款,且贴现费用由开证申请人负担的融资方式。(五)出口托收押汇。是指采用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提交单据后,委托银行代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同时,要求托收行先预支部分或全部货款,待托收款项收妥后归还银行垫款的融资方式。(六)出口保理押汇。是指出口商在获得进口保理商信用额度后,发货并将发票及相关单据提交出口保理商(银行)代其收款时,银行以预付款方式为其提供不超过80%发票金额的融资方式。(七)进口托收押汇。
二、融资融券如何交易
(一)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
(二)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三)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三、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比较
(一)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相对简单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承租方虽没有所有权,但由于租赁期较长,一般占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且一般为一次性租赁,在会计上认为承租方对其拥有控制权。因此,融资租入的资产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应比照自有固定资产入帐,在帐面确认为资产,同时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确认为负债。
在整个租赁期间应对入帐资产计提折旧并核算每期偿付的租金,同时租赁期间发生的一些费用如维修费等也应由承租方承担并入帐处理。另外,在整个会计处理过程还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再加上融资租赁业务本身的多样性、复杂性,使得整个会计处理过程难度较大。
相比之下,经营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就简单得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承租方对其既无所有权,也无控制权,无须将其作为资产入帐,只需核算每期的租金即可。
(二)经营租赁能改善财务信息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是外部相关利益人了解企业财务信息的重要渠道。在合法、保质的前提下,能够更多地提供企业正面的财务信息是每个企业梦寐以求的,而经营租赁能为企业的财务报表添光彩。
如上所述,因为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资产,帐面无需反映租赁资产,因此企业既可以取得所需资产,又可以减少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从而增加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资产报酬率,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并达到表外筹资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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