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民事诉讼的前提及申请执行的条件
时间:2023-02-16 22:42:51 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提出民事诉讼的前提公民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与其他人或单位发生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是说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不能成为原告;有明确的被告,就是说要有具体的当事人或法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要求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支付赡养费、抚育费,消除影响等等。请求内容必须明确,不能模棱两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就是说这个官司是由受理诉讼的法院管辖的。《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对下列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行政诉讼法》规定是属于行政诉讼受诉范围的告知原告应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应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应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民事诉讼的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是指生效法律文书中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因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义务,为实现其合法权益,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行为。申请执行是当事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生效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已经届满,义务人仍未履行的。

(4)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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