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一、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163条的规定是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该规定是指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处理方式。
二、什么条件下可以走无罪释放程序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比如符合无罪释放的条件有: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或满足其他相关条件的也可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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