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传销违法。精神传销是传销的一个变种,是指一些非法培训教育机构、信息信息咨询公司打着“心灵培训”、领导力培训等旗号,采取心灵暗示、催眠洗脑等方式对学员进行精神控制的行为。
组织、领导进行精神传销活动的,如果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同样是会构成犯罪的。
一、怎样认定非法传销罪
传销是指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经营方式,它是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节约成本方便消费者的经营方式。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来讲,概括为四种,即以双赢制、电脑排网、框架营销等形式进行传销的;假借专卖、代理、特许加盟经营、直销、连锁、网络销售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采取会员卡、储蓄卡、彩票、职业培训等手段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骗取入会费、加盟费、许可费、培训费的;其他变相传销行为。
二、请问组织传销活动罪在量刑上应该怎么判?
《刑法》中没有集体传销活动罪,但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此罪的定罪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刑法中集体传销活动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集体传销活动罪是按以下列标准立案的:对于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应当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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