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或其家属可以申请赔偿。
第一,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一、车祸二次手术费用由谁承担
如果事故中肇事方是全责,第一次手术费他出的,那么第二次手术还是找肇事方要钱。但肇事方又不给了,可以自己先拿钱把手术做了。等伤彻底治愈后,在和对方一块算总账,肇事方不配合的,或者不给钱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他,法院会判决肇事方赔偿你所有的损失。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照顾受伤的人交误工费吗
1.根据所描述的情形,该误工费应该属于护理费范畴。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费,二是经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情形。
2.如果是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3.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4.如经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生活护理的情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用人单位不再承担。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