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为朋友借款做担保,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上签了字,确认了担保人的身份,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根据当时所做担保性质不同,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如果当时做的是一般保证,则贷款人要先找借款人承担责任,借款人承担不了责任的情况下,贷款人要找保证人承担责任。如果当时做的是连带保证,则保证人要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借款人不清偿债务,出借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如果借款合同中没有写明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的,通常是认定为连带保证,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签字要谨慎。如果随便签了字就做保证人,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银行贷款做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银行贷款做担保人的风险主要如下:
1、债务人无法或恶意拖欠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替债务人偿还欠款;
2、如果债务人拒不偿还债务,银行有权将担保人告上法庭,起诉你,影响个人信用;
3、债务人不还债务,而你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欠款太多,有可能导致你破产、生活窘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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