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举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受理机构: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类型:申请办理办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高田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稽查三室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4、《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5、《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6、《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7、《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51号令);《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号令)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投诉电话:12365
全文2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