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的房地产开发程序
时间:2023-07-01 20:15:23 36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合肥市的房地产开发流程为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选择项目,签订合作意向书发展规划初定,项目建议书的申请和批准,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申报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税费,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许可费,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市政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等。

合肥买房离婚流程是怎样

合肥离婚半年后才可以买房,离婚后半年内即时有买房资格也是不能买的。

合肥买房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本地人买房: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4、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外地人买房:

1、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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