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拒赔
时间:2023-06-05 11:34:53 3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西峡县捷安达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简捷安达运输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日前在西峡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09年6月9日,原告公司在中财保西峡支公司为豫R47108号宇通牌客车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2010年5月12日,该车驾驶人邓某驾驶该车与行人黄某碰撞,造成黄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间,又与两辆停放普通客车刮擦、碰撞。后经交警队调解,邓某一次性赔偿黄某家属各项损失38万元,三辆车的车损自行协商解决。不过,原告作为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多次向被告中国人保主张保险金遭到拒绝。

被告中国人保辩称:原告在其公司投保属实,但是由于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邓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保险第九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仅对抢救费用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故被告对原告的赔偿请求不予赔偿,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本案争议的焦点为:驾驶人邓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赔偿金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并没有增加规定免除保险公司对人身死亡赔偿的义务,对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失,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原告要求中国人保支付赔偿金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金984.7元属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失,中国人保理应赔偿。原告要求中国人保支付财产损失赔偿金2000元,属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中国人保不应赔偿。

全文7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新时间:2024-08-05 17:30:24
查看财产损失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财产损失 最新知识
针对无证驾车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拒赔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无证驾车致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拒赔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