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农村宅基地审批对象是什么?
时间:2023-06-26 18:05:58 2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审批对象必须是越城区行政区域农业户、未享受过经济适用房的世居非农户(含土地征用的非农户)、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以及回乡定居的侨胞、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

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申请建房的,应持有原所在单位或原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房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1、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2、1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上建筑物的,经村、镇(街道)及国土部门同意调剂宅基地随同转让的除外;

3、户口虽已合法迁入,但原籍宅基地尚未退还集体的;

4、原农村住房已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公寓式安置的;

5、房产继承人中户籍在本村的而放弃继承的;

6、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一、居民私建房土地使用证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本人提出申请——村社签章——国土管理所——片区负责人员安排人员会同村建实地选址定点——国土管理所——县国土房管局——国土管理所——建房户。

2、农房审批,应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严格审查申请用地的资格和用地标准,在新村居民点之外,原则上只能利用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建房,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新村居民点之内,农村居民宅基地控制标准每人20至30平方米,每户用地最多不能超过150平方米,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新房竣工1个月内应拆除旧房,将旧宅基地恢复耕种条件,退还给集体安排使用。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住宅地,人均宅基地面积已达到上述规定标准限额的,出卖、出租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除回乡落户的外,禁止批准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建住宅。

二、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全文9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新时间:2024-01-14 16:00:17
查看农村宅基地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农村宅基地 最新知识
针对绍兴农村宅基地审批对象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绍兴农村宅基地审批对象是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