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2、缴费满15年的参保职工;
办理材料:
1、职工个人档案;
2、户口簿;
3、身份证;
4、《龙口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
办理流程:
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单位每月10日前带相关手续到保险福利科逐个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退休相关手续,次月18日发放待遇。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30天。
办理依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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