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药罪仅指人用药吗?
时间:2024-01-12 17:49:49 2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生产假药罪仅指人用药吗?

1、生产假药罪中的假药仅指人用药

如果生产、销售假农药、假兽药则不构成本罪。因为《药品管理法》所称的药品,是指用于人体的药品;《刑法》对生产、销售假农药、假兽药的行为另设了规定,故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只限于人用药品与非药品。但这又不意味着上述药品客观上都能够用于人体,有些物品本来不能用于人体,但行为人将其假冒为药品而提供给人使用的,就是本罪中的假药。由此看来,这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与主观意图,当行为人将某种物品假冒为对人体使用的药品时,它就是假药,而不管这种物品实际上能否用于人体;当行为人将某种物品假冒为对兽类使用的药品时,它就不是假药,也不问这种物品能否用于人体。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3)变质的药品;

(4)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1、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而是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武装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等,而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属于其中之一任何一个罪名。

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

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两个罪吗?

1、生产、销售假药罪是两个罪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2、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

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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