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影的著作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头作品、艺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著作权登记包括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文学作品、,艺术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以下列形式创作的作品:
自愿登记著作权。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是为了保护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引起的著作权纠纷,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