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这并不计入财产分割范畴;
同样地,抚养费用与家庭财产的分配亦无法直接联系。
在涉及子女日常生活保障以及教育费用开支方面达成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判决,均不应妨碍子女在实际需要时向其父母任意一方请求超越该等协议或判决既定金额范围的合理支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