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自费医药保险不赔吗
在此类交通事故中,伤员所产生的部分医疗费用项目通常需自行承担,这些自费项目无法通过保险获得报销。而对于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坏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内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自首处罚是否从轻
在法律体系中,肇事者在接受制裁时会因自首而获得宽大处理,这是明确写入法条的政策。根据我国的法制原则,犯罪行为人若能主动自首,那么就有可能得到从轻或减轻惩罚的待遇。在这个范畴内,如果犯罪行为较为轻微,甚至有可能免除刑事处罚。而所谓的“交通肇事罪”,则是指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在交通事故中,很多情况下受伤方需要承担部分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并不在保险的理赔范围之内。然而,如果是由于机动车辆引发的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应该按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额度进行赔偿。当然,这里需要明确指出,自费医疗类目的费用不在赔偿范畴之内。换句话说,保险公司赔偿事故中所涉及到的第三者责任损失,但是对不可理赔的自费医疗费用则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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