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章停车所引起的碰撞事故,责任的判断需要综合考察多种复杂的因素。
如果该违停行为被认定为肇事的主因,那么违停车辆将可能被判定负有主要责任或者类似的责任承担比例。
然而,若是因为违停引发的车辆开门不当,导致后方车辆直接发生碰撞事故,那将由实施开门行为的违规车辆承担全责。
另外,在具体的责任裁决过程中,还应深入关注各当事方行为对事故产生的影响以及过失行为的严重性等诸多要素。
因此,在面对这类因违章停车而引起的车祸之时,责任的认定必须经过深入细致的综合分析才能得出理性的结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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