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见证人的代书遗嘱依法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代书遗嘱有效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具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代书人可由其中一名见证人担任;4、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生效的条件
代书遗嘱生效的条件是:
1.遗嘱人、代书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见证人在场。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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