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规范发展,深沪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允许获得中国证监会试点发行资质认可的证券公司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拟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开展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
据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证券公司短期债的制度设计,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先行试点,逐步拓宽发行主体。证券公司短期债可作为运作规范、资信良好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工具。初期,从部分综合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先行试点。
二是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自主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债的期限在一年以内。试点券商在中国证监会核定的额度内,自主确定每期债券的发行时间、期限和规模;已经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可自办发行。
三是实行备案制,可分期发行。为满足证券公司短期债期限短、发行时效性强的特点,证券公司短期债经交易所备案后,在一年内分期发行。交易所仅对备案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四是契约自由,体现灵活性。证券公司短期债的募集资金用途、债券评级、增信措施等由发行人与投资者自主协商,并按约定向市场披露。
五是实行合格投资者制度。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QFII、RQFII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均可进行投资。在交易所备案的证券公司短期债发行完毕,通过交易所技术系统在合格投资者间进行转让。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除为证券公司短期债提供备案、转让、信息披露服务外,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促进市场发展:
一是提供一站式服务。为提高登记挂牌效率,上交所为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债在内的各类债券登记挂牌提供一站式服务,由上交所债券业务部门统一受理登记挂牌申请材料,上交所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5个工作日完成债券登记挂牌工作。
二是尽快推出债券协议回购。上交所目前正抓紧推出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为各类债券提供一对一协商成交的质押式回购交易机制,这有助于降低证券公司短期债的发行成本,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目前相关系统开发和测试工作已经完成,该项业务将于近期尽快推出。
三是提供发行服务。上交所具有较为成熟的债券发行系统,具备招标、分销、信息发布等功能。后续可根据市场需求,为证券公司短期债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提供支持。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继续加快固定收益产品创新平台建设,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私募债券品种创新,进一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稳步发展。
另外,经证监会同意,中证协拟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开展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试点办法已经起草完毕,目前已进入中证协理事会表决程序,将于近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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