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及省政府的批复,我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共涉及3个乡镇22个行政村(武丘乡的罗家、罗寨、何店、小渠、滩邱、敬占、张庄、毛庄、长村里、三义村、马占;苗寨镇的苏旧城、魏寨、何吕张、西旧城、高庄、杨楼、马野庄;芦岗乡的油房、尚占、郑寨)。目前已完成武丘乡的罗家、罗寨、苗寨镇苏旧城、魏寨4个村的搬迁工作,剩余18个村安置房正在建设,计划2020年陆续启动搬迁,至2021年基本完成搬迁工作。
根据上级政策,对迁建群众住房“补新不补旧”,即各级补助资金均用于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建设,滩区内原不房屋不再进行补偿。
选择集中安置的迁建人口安置住房面积原则上人均不超30平方米,符合超面积选择安置房条件的,超面积部分由搬迁群众按实际成本价格购买。选择自主分散安置的,原住房拆除后,可享受我市每人5万元的分散安置奖励补助。
易地搬迁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由扶贫部门确定对象,当地镇政府与群众签订“三项协议”(搬迁、脱贫、拆旧复垦),政府建房、分房,群众在安置点入住,补助款支付给建设单位。对易地扶贫搬迁户购买商品房的,由企业申请,县区政府审定,合理确定价格,群众购房,验收付款,补助款支付给建设单位。对易地扶贫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奖励性补助,由群众按约定时间腾退,镇办组织实施,县区国土局验收后,奖励款发放给群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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