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今年继续按照招生计划的80%指标,分配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到初中学校。市区6所“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计划数分别为:安庆一中(龙门校区)416人、安庆一中(龙山校区)480人、安庆二中(北校区)600人、安庆二中(东校区)80人、安庆石化一中296人、安庆七中280人、安庆十中280人、安庆九中320人。定向指标总计划数为2752人,占市区中考报名总人数的44.3%,比去年略有下降。
根据招生政策,今年安庆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按照招生计划的80%指标,继续分配到初中学校。市区6所“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计划数即为:安庆一中(龙门校区)416人、安庆一中(龙山校区)480人、安庆二中(北校区)600人、安庆二中(东校区)80人、安庆石化一中296人、安庆七中280人、安庆十中280人、安庆九中320人。“定向指标”总计划数为2752人,占市区中考报名总人数的44.3%,比去年略有下降。
安庆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方案
根据《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的规定,安庆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分配方案应符合相应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不得跨区域、跨学校分配。同时,不得跨毕业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学科进行分配。
如果学校确实需要进行跨区域、跨学校分配,应事先报相关部门审核,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否则,相关部门将不予批准,学校不得进行相关操作。
此外,学校在分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和实际情况,确保学生能够接受分配方案,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和问题。
总之,安庆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分配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跨区域、跨学校分配,同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和实际情况。
安庆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分配方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跨区域、跨学校分配,同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意愿和实际情况。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中考工作中严格遵循《教育法》关于“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的规定,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坚持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为依据,实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确保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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