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就是上帝”,这对于时下的商品广告和服务用语,几乎已成为口头禅,那么,对于在商业地产领域,究竟谁是“上帝”呢?恐怕在大部分开发商的眼里,买商铺的投资者才是他们心目中的“上帝”,理由很简单,因为只有投资者才会掏钱购买商铺,投资者和开发商有着天然的买卖利益关系。然而,这实际上是一种极其片面的观点,他们忽视了商铺的第三方——商铺的经营者,也就是商户。
曾几何时,当某些商业地产项目开始招商,在招商广告里,承诺“免租×月,开业后×××万的推广费,×××平方米的配套仓库”等等,千方百计地想把商户请进来,那个时候,开发商的确把商户当作了他们心目中的“上帝”。谁料想,当商户们怀着生意兴隆的美好愿望开始开业经营,开发商由于各种原因,放弃了先头的美好承诺,“×××万的推广费”不见踪影,“×××平方米的仓库”迟迟未能动工,商户的经营举步维艰,在这种情况下,商业物业的命运也可想而知。最后,商户们只能赔掉押金,关门大吉,黯然离去。究其原因,是开发商“忽悠”了商户,那么商户也就只好“抛弃”开发商,从此这些商业项目也就成为一座座“空城”和一条条“死街”,成为开发商的“难言之隐”。
还有一些商业项目,开发商在商业项目运作初期,确实是抱着“放水养鱼”与商户同舟共济的态度去对待商户,可是,他们没有意识到商业由起步到成熟有一个过程,当经营稍有起色,“鱼儿”尚未长大,就抑制不住吃“鱼”的冲动,举起了“创收”的快刀:租金大踏步地递增,管理费水涨船高,经营推广不再操心。结果,“放水养鱼”变成了“杀鸡取卵”,正在成长中的商业项目迅速走向下坡路。
其实,商铺的价值在于“商”,“商”是“铺”的价值体现,而这个“商”的主体就是“商户”。如果没有了商户,没有了商户的经营,商业物业也就失去了价值。因此,从这个角度看,商户可以说是开发商和投资者的“上帝”。在商业地产运营中,如果谁抛弃了经营者,那么谁就注定被经营者所抛弃。开发商和投资者只有真诚对待的“上帝”,商业地产才能进入以经营为根本的正确轨道。
商业地产当然也是以盈利为目的,作为开发者和投资者要有长远的眼光,真正意识到利益上的相互依存关系。在市场培养初期,要切实“放水养鱼”,减轻商户经营成本,加强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做旺市场,使市场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当商业物业走过培育期进入成熟期,市场必然做旺,租金管理费自然水涨船高,商业物业必将成为良性物业,为开发商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真正实现了商户、开发商、投资者三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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