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第四条规定了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申请低保有时间限制吗
低保申请没有时间限制,困难家庭随时可以提出申请。如果有些地方设置了时间限制,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居民如果家庭人均财产和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话,可以申请低保(具体标准询问当地民政部门)。申请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当地居民户口。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具体标准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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