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驾驶员违规闯红灯并不属于我国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免赔情况之一,在此种情形之下,若因驾车冲红灯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依照保险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进行理赔操作。
然而,关于保险公司能否全额赔付损失款项的问题,这不仅与是否选择购买"不计免赔"附加服务、是否超出保险金额上限、是否存在免赔额项目及各项费用等因素有关,同时还需考虑到保险公司在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办理保险合同时,对于相关免责条款是否已向其作出明确且充分的解释说明。若保险公司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即便未购买"不计免赔"附加服务,亦或是对方所遭受的损失中包含了保险条款中所规定的免赔额项目及各项费用,保险公司仍须按照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全文4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