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授权委托书基本内容有哪些
授权委托书基本内容有:
1.代理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2.代理事项和权限范围;
3.代理期限;
4.报酬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5.违约责任;
6.被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授权委托书的期限
对于授权委托书的期限多少天,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由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根据代理事项的实际履行所需时间,合理协商确定。授权委托协议书还包括代理人的姓名、名称、代理权限和代理范围等事项。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三、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人是谁
授权委托人是指授权委托他人代理某项事务的人,亦即委托人,相对方为受委托人或代理人。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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