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股东,其质押的股权是可以购买的,但购买这类股权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购买的股权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0.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七条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全文2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